随着相关政策调整,目前正在或将要赴国(境)外进行访学交流的学生增多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,保证学生交流访学期间安全,根据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境外学习相关管理规定,现将重要事项提醒如下:
1. 按要求完成学校的出国(境)审批备案手续
所有参加国家、学校、学院以及个人联系项目的学生在出国(境)前应按照规定,提前办理校内出国(境)审批备案手续,不得在未经学校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行。校内出国(境)审批备案手续如下:
学生类别 |
交流期限 |
行前手续 |
本科生 |
3个月及以上 |
因公出国(境)系统申报、离校手续 |
3个月以内 |
因公出国(境)系统申报 |
研究生 |
不限 |
因公出国(境)系统申报、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出国境审批 |
2. 做好出国(境)行前准备
持有有效的护照、签证等,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和文件,并留存复印件。出行前,将国(境)外的住址、电话、电邮、紧急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预留一份给国内亲友。及时全面了解在国(境)外安全形势,了解所在城市治安状况,避免前往不安全区域。为保障境外交流安全,应根据境外留学要求及自身情况,提前购买境外交流所在国的人身、疾病、意外伤害等保险。
3. 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
参加项目期间,学生须遵守中国以及所在国(地区)的法律法规,以及山东大学和交流学校/机构的规章制度,不得违反境外交流所在院校校规校纪,不得擅自转往其他学校、其他地区或国家,不得无故终止或改变交流学习内容。学习期满后,应按照项目期结束时间按时回国,不得擅自延长在外逗留时间。如违反规定,学校或境外交流学校/机构将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及两校间交流协议予以处理。
在外期间应尊重所在国宗教、民族、风俗习惯。尽量少携带现金,妥善保管好财物,谨防电信诈骗。结伴外出,不搭乘陌生人车辆,也不轻易让陌生人搭车,不出入与交流学习和正常文化交流无关的场所。与亲友、辅导员、导师等保持联系,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。
请各位学生、家长主动查阅了解国家领事保护相关安全提醒,关注“领事直通车”微信公众号,熟记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(12308领保热线)+86-10-12308,提高“自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”意识,做好在外自我保护,妥善应对突发状况,根据事情紧急程度及时向学校或驻外使领馆等相关机构求助,切实保障留学安全。
国际事务部
党委学生工作部
研究生院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本科生院
2023年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