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15日,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,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5月15日。
相较于2021年印发的版本,本次修订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:一是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自由探索,突出目标导向,科研人员应面向产业需求凝练科学问题。二是明确省科技厅、项目负责人、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职责,优化项目申报、评审组织、立项实施、结题、监督等全周期管理的工作机制。三是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同项目类型的定位及申报要求,进一步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报年龄限制。四是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,赋予科研人员技术路线自主权,减轻科研人员负担。五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,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。
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链接:
http://kj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4/5/16/art_103585_10313956.html
部门解读 | 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链接:
http://kj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4/5/16/art_103586_10313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