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了《关于印发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—绿色电力交易专章〉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4〕1123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主要内容包括绿电交易定义、交易组织、交易方式、价格机制、合同签订与执行、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、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。一是明确各方职责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。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、电费结算责任,保障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执行。电力交易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。二是明确绿电交易组织形式。绿电交易包括省内和跨省区绿电交易,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、挂牌交易等。三是明确绿电价格机制。绿电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,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。四是明确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。绿电交易合同应明确交易电量、价格等事项,绿电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。五是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。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,经审核后统一核发,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,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—绿色电力交易专章》的通知链接: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408/content_6970133.htm
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《关于印发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—绿色电力交易专章〉的通知》答记者问链接: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202408/content_6970146.htm